2月8日
青海省海東市平安區公安局
破獲一起合同詐騙案
抓獲犯罪嫌疑人1名
2022年9月29日,海東市平安區某汽車租賃有限公司負責人李某某報警稱:2022年5月20日至2022年8月7日期間,王某賢、王某輝兄弟二人以工程用車、招待用車為由從李某某經營的海東市平安區某汽車租賃有限公司租賃豐田漢蘭達、豐田普拉多、豐田銳志等型號車輛共計11輛,所有租賃車輛全部逾期未歸還,且未支付租金,李某某多次向王某賢兄弟二人催要租金及被租車輛,二人以多種理由未履行給付義務,也未歸還車輛。
接到報警后,平安區公安局經偵大隊立即組織警力開展偵查。根據當事人李某某的陳述和民警的初步調查發現,被租賃車輛綁定的GPS均被拆除,其中5輛租賃車輛已在某二手車市場、西寧市某汽貿市場被變賣,另外一輛租賃車輛以抵作工程款形式轉給他人。王某賢兄弟二人未支付租金共計18.4萬元,被變賣車輛價值約180萬元。平安區公安局于2023年1月3日立案偵查,將涉嫌合同詐騙犯罪的王某賢、王某輝兩人上網追逃。2023年2月9日凌晨,犯罪嫌疑人王某賢歸案。
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賢已被采取強制措施,案件仍在進一步偵辦中。
自然人犯合同詐騙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